酒是人類飲用歷史最長的一種植物發酵酒精飲料,根據考古發現,大約在9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的中國已經用糧食和水果釀酒,在古代埃及和兩河流域同時代也已經開始用水果和大麥釀造果酒和啤酒。
酒作為標準飲食,也用於醫療用途、放鬆和產生快感、娛樂等其它的社交用途,早自史前就被世界各地的人們廣泛飲用。然而飲酒會影響人的判斷能力,使思考能力變差、反應變遲鈍,這也是近來酒後駕車肇事的主要因素。因此飲酒要適可而止,如果沉浸於飲酒的樂趣,出現了長期酗酒的現象,不但嚴重影響個人的身體健康,也會因為酗酒後的精神不濟造成工作表現不佳、社交關係變差,甚至導致家庭關係失和,可說是得不償失。此外孕婦若飲酒,酒精更是會對胎中的嬰兒產生不利的影響。
尤其是酒後駕車的話,就必須接處法律的處分。以下是酒後駕車的相關處罰資訊:
第一,如果駕駛人沒有肇事但呼氣的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公升),就會被罰錢、吊扣駕照、汽車也會被當場移置保管,僅在駕駛人酒精濃度介於0.25至0.27之間時,考慮到測量器的容許誤差,警察得視情形例外以「勸導」代替舉發。
第二,如果駕駛人沒有肇事但呼氣的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公升),此時即會被認為「不能安全駕駛」,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的刑責,警察機關除了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對駕駛人做上述罰錢、吊扣駕照,當場移置保管其汽車等行政處罰外,也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第三,如果駕駛人酒後駕車肇事後,才被到場處理的警察做酒精濃度的檢測時,恐怕就沒有上述0.27跟0.55的「優惠」了。也就是說,一旦駕駛人呼氣中酒精濃度值超過0.25,不論是否在0.27以下,警察均會依法舉發,依不同情況給予行政處罰,除了都會罰錢與移置保管汽車外,未致人傷亡者,吊扣駕照一年,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二年,致人受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而且此時,不論酒精濃度是否超過0.55,警察都會以「肇事」作為認定駕駛人「不能安全駕駛」的佐證,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追究駕駛人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第四,如果駕駛人不配合做酒測,或藉酒裝瘋,是不是就可以逃避上述責任呢?當然不是的。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駕駛人不配合做酒測時,警察可以直接開單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汽車及吊銷駕照,此外,如果駕駛人甚至以強暴脅迫方式拒絕酒測者,還可能會構成妨害公務罪嫌。甚至如果有肇事的話,還可以將駕駛人移送醫療檢驗機構強制抽血,以測試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後並不得再考領。
第五,除了上述「酒後駕車」本身的責任外,酒後駕車肇事,如果致人受傷或死亡,駕駛人還可能要負刑法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過失傷害(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過失致重傷(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殺人(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再者,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死傷,駕駛人沒有留在事故現場處理,反而逃逸的話,不但可能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吊銷駕照外,更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的刑責,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完以上,老師有幾個問題請你發表:
一、「酗酒」是什麼意思?
二、孕婦飲酒會對胎兒產生哪些不利的影響?
三、駕駛人被警察臨檢時,如果呼氣的酒精濃度超過多少(毫克/公升),就可能會被警察開單告發?
四、駕駛人被警察臨檢時,如果呼氣的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公升),除了被罰錢、吊扣駕照,當場移置保管其汽車等行政處罰外,還必須被追究什麼刑責?
五、在新聞中我們常看到酒後駕車的人拒絕酒測,以為只要不被測出酒精濃度就可以避免警察的告發,你覺得可能嗎?為什麼?
六、滿18歲後的你,如果開車參加同學會,被許久不見的同學勸酒(一直纏著你跟他喝個幾杯),你該怎麼辦?(喝或不喝都有對應的方法喔!)
發表範例:
我是某某某,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
2.
3.
4.
5.
6.
我是高于翔,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酗酒是一種鬼鬼祟祟的行為,許多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已經變成了酗酒者
2.會嚴重妨礙胎兒成長
3.0.25
4.終身不得再考領
5.(1)不可能(2)因為警察會到你家在進行告發
6.直接說我酒量不好的方式拒絕他
我是陳昱憲
回覆刪除1.縱使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2.影響生長.胎兒畸形.胎死腹中!
3.0.25!
4.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的刑責,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不可能.因為聞味道.臉紅紅的就知道了!
6.我會跟他喝.回家的時候叫沒喝酒的人在我回去!
我是高長安,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飲酒無節制
2.飲酒無節制酒精在胎兒體內代謝和排泄速率較慢,對發育中的胎兒造成各種傷害,包括胎兒畸型、胎死腹中,生長遲滯及行為缺陷等。
3.0.55(毫克/公升)
4.酒後駕車肇事,如果致人受傷或死亡,駕駛人還可能要負刑法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過失傷害(可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項過失致重傷(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第二百七十六條過失殺人(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責。再者,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死傷,駕駛人沒有留在事故現場處理,反而逃逸的話,不但可能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吊銷駕照外,更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的刑責,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不可能,因為駕駛人不配合做酒測時,警察可以直接開單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汽車及吊銷駕照
6.我會跟他說警察最近常臨檢,所以我不喝酒
我是王柏淞,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縱使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有戒酒意念但無法做到。
●放棄本身的重要學業、職業,先喝酒再去執行工作。
●花許多時間與金錢去尋找酒。
●喝酒量越來越大。
●停止喝酒或減少喝酒就發生顫抖、抽搐或幻視幻聽。
●原來的酒精量不能達到預期效果而需喝得更多。
2.酒精傷害胎體全身器官,使頭、腦、眼、耳、臉、嘴、心、腎、骨、皮毛和橫紋肌形成異常的結構或缺損,孩子生下來後頭小,腦笨,眼睛近視,耳廓不良,人中短而上翻或長而無溝,唇裂(兔唇),齒小,下巴小,皮膚多毛, 指甲發育不全,心臟中隔缺損,關節活動性差,脊柱側彎,或性器發育不全。酒精是腦組織的強烈毒物,是小孩出世後智力發育不良最常見的成因,小孩的學習和語言能力受損。
3.0.25
4.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5.不可能,光看臉色及說話態度和走路的平穩度就能看出來。
6. 喝的話:喝小杯就好,或是請沒喝的人幫忙開車。不喝的話:就以茶代酒,心意比較重要。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楊適全,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縱使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2.代謝和排泄數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胎兒畸形。
3.0.25
4.也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因為可以聞的出酒味。
6. 會喝一點。喝完在請沒喝的人載我回家
我是蘇億倫,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飲酒無節制
2.會造成胎兒代謝或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胎兒畸形 胎死腹中等情況
3.0.25毫克/公升
4.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 因為會有酒味 臉會紅
6. 喝一點就說不喝ㄌ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劉映辰,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過量
2.酒精是一種致畸胎物,孕婦飲酒會造成『胎兒酒精症候群』,症狀包括體重不足、生長遲緩、智能發展遲緩、顏面異常、四肢畸形、心臟缺陷等。
3.0.25
4.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因為警察不是笨蛋,以他們的經驗應該能知道駕駛人是否酒駕,而駕駛人也依定要聽從警察的指令做檢查。
6. 我會拒絕,因為我的酒量不好,而且我討厭酒
我是鍾欣庭,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酗酒就是每天一直喝酒 不斷ㄉ喝酒 喝不停
2.如果孕婦飲酒,酒精會導致胎兒代謝和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胎兒畸型、胎死腹中等情形發生
3.0.25
4.如果駕駛人沒有肇事但呼氣的酒精濃度超過0.55,即會被認為「不能安全駕駛」
5.不可能,因為如果不配合酒測就會直接被開單還有妨礙公務罪嫌
6.我選擇不喝,只要自我嘲笑說自己酒量不好就好ㄌ,如果再不行就提早回家
我是李菱,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喝酒喝上了癮且毫無節制
2.酒精會造成胎兒代謝和排泄速度變慢,影響生長,甚至胎兒畸形.胎死復中等情況
3.0.25~0.27
4.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5.不可能,因為拒絕酒測通常就是有喝酒,而且警察也有經驗可以看出來你有沒有喝酒
6. 跟他說,我酒量不好,不喜歡喝酒
我是陳昱憲
回覆刪除1.縱使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2.影響生長.胎兒畸形.胎死腹中!
3.0.25!
4..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因為聞味道.臉紅紅的就知道了!
6.我會跟他喝.回家的時候叫沒喝酒的人在我回去!
我是阮詩晴,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飲酒無節制
2.酒精會造成胎兒代謝.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胎兒畸形,胎死腹中的情況
3.0.25
4.公共危險罪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警察可依妨礙公務罪將他移送法辦
6.告訴他自己酒量不好並以飲料或茶代替酒
我是鍾武峻,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酗酒是一種上癮症,對現實不滿,不斷大量飲酒,藉酒精麻痺自己,來逃避現實的狀況
2.酒精是引起人類胎兒畸形的化學物質,會傷害胎體全身器官
3.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公升)
4.此時即會被認為「不能安全駕駛」,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的刑責
5.不可能,如果不配合,警察可強制檢查,或直接罰錢
6.先喝一杯,再假裝醉
我是高長安,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飲酒無節制
2.飲酒無節制酒精在胎兒體內代謝和排泄速率較慢,對發育中的胎兒造成各種傷害,包括胎兒畸型、胎死腹中,生長遲滯及行為缺陷等。
3.0.25(毫克/公升)
4.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的刑責,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不可能,因為駕駛人不配合做酒測時,警察可以直接開單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移置保管汽車及吊銷駕照
6.我會跟他說警察最近常臨檢,所以我不喝酒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林庭安,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過量~~~~~~~~~
2. 不宜飲酒和亂用藥孕婦飲酒和亂用藥是導致胎兒畸形和智力低下的重要因素
3.0.25毫克/公升
4.公共為險罪
5.不可能 因為會有酒味 臉會紅
6. 不要喝過量(1杯左右)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李佳錡,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無節制
2. 酒精會造成胎兒代謝和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胎兒畸型、胎死腹中等情況
3.0.25(毫克/公升)
4.危險罪的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 因為警察聞的出酒味
6. 不喝 我會拒絕他
我是高于翔,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酗酒是一種鬼鬼祟祟的行為,許多人根本不知道他們已經變成了酗酒者
2.會嚴重妨礙胎兒成長
3.0.25
4.如果致人受傷或死亡,駕駛人還可能要負刑法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過失傷害(
5.(1)不可能(2)因為警察會到你家在進行告發
6.直接說我酒量不好的方式拒絕他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 賴芮澐,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無節制。
2.嚴重影響個人的身體健康,也會因為酗酒後的精神不濟造成工作表現不佳、社交關係變差,甚至導致家庭關係失和,可說是得不償失。
此外孕婦若飲酒,酒精更是會對胎中的嬰兒產生不利的影響。
3.0.25(毫克/公升)
4.此時即會被認為「不能安全駕駛」,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的刑責,警察機關除了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
定,對駕駛人做上述罰錢、吊扣駕照,當場移置保管其汽車等行政處罰外,也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可能。因為只要不被測出酒精濃度就好了。
6.說對不起。我不能喝酒。不然會被警察臨檢。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傅潤馨,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無節制。長期的狂喝
2.酒精傷害胎體全身器官,使頭、腦、眼、耳、臉、嘴、心、腎、骨、皮毛和橫紋畸形
3.0.25以上
4.以公共危險罪移送~但是不能開單
5.不可能 因為警方會強迫測試
6. 我會喝 但不喝太多且不開車 或請家人載我回家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林柏舟,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飲酒無節制
2.生長畸形
3.0.25至0.27之間
4.警察都會以「肇事」作為認定駕駛人「不能安全駕駛」的佐證,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追究駕駛人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 因為警察會到你家在進行告發
6. 直接說我酒量不好的方式拒絕他
我是鄭君君,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1).知道喝酒有害健康或已因酗酒造成身體傷害仍繼續喝酒。
(2).有戒酒意念但無法做到。
(3).放棄本身的重要學業、職業,先喝酒再去執行工作。
(4).喝酒量越來越大。
(5).原來的酒精量不能達到預期效果而需喝得更多。
2.酒精會造成胎兒代謝和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產生的胎兒畸形、胎死腹中....等情況。
3.0.25毫克/公升
4.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追究駕駛人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因為喝酒會有酒味、臉也會紅
6.拒絕喝酒
發表範例:
回覆刪除我是林庭安,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酗酒是一種上癮症,對現實不滿,不斷大量飲酒,藉酒精麻痺自己,來逃避現實的狀況
2. 不宜飲酒和亂用藥孕婦飲酒和亂用藥是導致胎兒畸形和智力低下的重要因素
3.0.25毫克/公升
4.公共為險罪
5.不可能 因為會有酒味 臉會紅
6. 不要喝過量(1杯左右)
匿名提到...
回覆刪除我是高于翔,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酗酒是只要是因為喝酒過多而造成對自己或對他人的傷害,就可稱之為酗酒。
2.會嚴重妨礙胎兒成長
3.0.25
4.如果致人受傷或死亡,駕駛人還可能要負刑法二百八十四條第一項過失傷害(
5.(1)不可能(2)因為警察會到你家在進行告發
6.直接說我酒量不好的方式拒絕他
我是林靜吟,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飲酒無限制且已成癮
2.孕婦若飲酒,酒精會造成胎兒代謝和排泄速率變慢,影響生長,甚至生產胎兒畸形、胎死腹中。
3.0.25
4.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的刑責,也會將駕駛人移送地檢署偵辦,追究駕駛人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的刑責。
5.不可能。因為喝酒後,臉會紅而且身上會有酒味。
6.說我酒量不好,拒絕喝酒。
匿名提到...
回覆刪除我是高于翔,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1.酗酒是只要是因為喝酒過多而造成對自己或對他人的傷害,就可稱之為酗酒。
2.會嚴重妨礙胎兒成長
3.0.25
4.更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四肇事遺棄的刑責,被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1)不可能(2)因為警察會到你家在進行告發
6.直接說我酒量不好的方式拒絕他
我是卞志霖,針對老師的提問回答如下:
回覆刪除1.一直喝酒
2.對胎兒不好 不健康
3.0點55公克/公升
4.接受民法與刑
5.不可能 因為警察沒有那麼好騙就放人走
6. 對不起我不能喝 因為我開車所以我不能喝